2008年2月10日 星期日

[新聞]研究顯示數百萬人無法聽見煙霧警示器的聲響

編譯:蔡昆憲 (陽明大學醫工所聽語工程實驗室/博士候選人)

試想一個可怕的情境,當有聽力損失的你睡覺時,無法從火災中被喚醒…

煙霧警示器(smoke alarm)在1960年代末期被發明,並在1970年代開始普及,其可以用來偵測房間或大樓裡煙霧的存在,並警示可能發生的火警以拯救許多生命。在此之前,美國每年約有10,000件左右居家的火災,但在1990年代時,火災的數量降到幾乎僅有一半。因此,煙霧警示器在1992年的時候獲選為「改變我們生活的30件產品」。

然而,美國聽損協會(Hearing Loss Association of America)長期懷疑許多火災中的死者無法聽見煙霧警示器的警報聲。根據美國的非營利組織防火研究基金會(Fire Protection Research Foundation)近期的一項研究指出,煙霧警示器的警報聲響不足以讓聽損者聽見,這可能會使3400萬名美國人暴露在火災的危險之中。



傳統的煙霧警示器無法喚醒43%的受測者

美國防火研究基金會測試了三種常見喚醒睡眠中聽損者的警示方式:傳統煙霧警示器使用的高頻聲響(通常為3150 Hz)、枕頭振動器以及閃光燈。研究顯示傳統的煙霧警示器無法喚醒多達43%的受測者,枕頭振動器則可以喚醒超過80%的受測者,而閃光燈的失敗率最高,僅能喚醒27%的受測者。透過進一步的研究,美國防火研究基金會表示使用520 Hz的方波信號(其基本頻率為520 Hz,同時含有許多不同頻率的諧波成分)並以75分貝的音量播出30秒時,可以成功地喚醒超過90%的受測者,當增將音量至95分貝時,所有的受測者都可以被喚醒。

找出可以被聽見的低頻信號,對中重度高頻聽損者而言是一個最佳的警示信號。目前的安全設備製造商並沒有提供類似播出低頻警示音的警報器,本研究可做為這些製造商未來設計產品的參考。

本文摘錄自:http://www.audiologyonline.com/news/news_detail.asp?news_id=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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