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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

[社福補助]嘉義市將提供新生兒免費聽力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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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轉載自2009/07/01的NOWnews(PChome新聞),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記者孫慶璋、郭政隆/嘉市報導

嘉義市為建構安全及健康城市,將全面免費補助新生兒聽力篩檢,市府為讓孩子們一出生就得到呵護,30日上午在市府記者室舉辦「用心新未來 聽見全世界~全面補助新生兒聽力篩檢」記者會,推動新生兒聽力篩檢措施,也呼籲嘉義市所有家有新生兒的父母一定要帶孩子接受篩檢,共同守護孩子的健康成長。

黃敏惠市長表示,國內新生兒先天性聽障之發生率為千分之3-5,照這樣的機率推估,本市每年出生的2千位新生兒中,約有6-10名聽障兒,家有聽障兒的家庭她感到相當心疼,父母總是充滿自責與遺憾,後悔沒有及早讓孩子接受診治,等到孩子適應無聲的世界後,要幫孩子佩戴助聽器卻受到極大反抗,家長的痛心難過更是強烈,所以,這種簡單易行、花費不多又非侵入性的篩檢措施,若能全面在新生兒身上實施,對於嘉義市所有孩童的未來影響是非常深遠的,相信在嘉義基督教醫院、聖馬爾定醫院及市府團隊用心經營新未來的努力下,孩子可以聽見全世界。


家有聽障兒的楊茂榮先生表示,兒子聽力發展較慢,以前總認為是「大隻雞慢啼」而不以為意,一直到幼稚園中班下學期才帶著孩子到醫院診斷,發現孩子聽力有問題時他已經快5歲了,早已錯過診治的黃金時期,當時心中充滿自責、遺憾和痛苦,毅然決然辭掉工作全心照顧兒子,幸好在醫院團隊治療下,復健過程相當順利,讓孩子得以與同年齡孩子一般正常成長,今年還考上嘉義高中。

嘉義基督教醫院陳誠仁院長表示,由於健保僅給付屬聽力障礙高危險群的新生兒,而這樣的新生兒僅佔所有新生兒百分之10的比率,因此還是會發生新生兒無法早期發現聽力障礙的問題,所以全面篩檢絕對有必要性。同院耳鼻喉科醫師蘇俊賓表示,醫院現行施予的語言治療及訓練約6個月,之後便轉往早期療癒機構,如雅文文教基金會或中華婦女聯合會,該院之後亦將增加早期療癒療程。記者會中並且播放醫院施測過程影片,由市長與現場記者親自體驗聽力篩檢過程。

衛生局表示,根據調查,由於先天性聽力障礙與其他很多先天性疾病一樣,若未借助現代科技,早期難以診斷出來,因此,重度聽障平均至1歲半才被診斷出來,中、輕度聽障則直到3歲半至4歲才會發現,皆已錯過語言學習關鍵時期。所以專家建議新生兒若能於出生後6個月內即給予篩檢、診斷與治療,即使是先天聽力障礙的孩子,將來在語言和社交技巧都可以達到正常程度的發展;反之,若遲至6個月後才被診斷出來,將造成明顯發展遲緩,因此,出生6個月內之聽力對日後聽語之正常發展是最重要的時期,若能早期發現,及時施予矯治與復健,可達到與正常人無異的最佳效果。

此項聽力篩檢措施主要針對剛出生的寶寶,其新生兒、父或母任一方設籍在嘉義市,只要於嘉義市各婦產科醫療院所出生,在出院前,院所即主動聯繫本市合約醫院(嘉義基督教醫院或聖馬爾定醫院)聽力師到醫院或診所為新生兒進行聽力篩檢,而業已出院符合9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新生兒,家屬都可以打預約專線和兩家醫院聯繫(預約專線:嘉義基督教醫院2765041-2519、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2756000-1737,免收掛號費)。

2009年6月22日 星期一

[社福補助]臺南市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已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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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新聞稿

刊登日期: 2009/5/26 上午 10:22:00
內容:
聽障人士使用人工電子耳,因耗材磨損更換頻繁,為提昇聽障療育效果,舒緩聽障家庭經濟負擔,並符聽障者實際需求,臺南市政府乃自98年5月27日實施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凡設籍台南市市民有本項使用之需要者,均得提出補助申請。


因人工電子耳耗材單項價格非低,各項間相互輔助使用助聽效果更佳,衡酌使用者得因本項補助充分達到矯正聽力目的而免資源浪費,就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定為三萬元,非低收入戶定為二萬元,以期達到補助之實益。

其餘相關規定請至台南市政府社會處網站參閱「臺南市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作業規定」第3點之「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人工電子耳耗材項。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黃若萍 06-3901027

2008年9月18日 星期四

[社福補助]台北市助聽器評估/檢測表及助聽器補助規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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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灣聽力語言學會

附檔為97年10月01日修正適用之「台北市助聽器評估/檢測表」及「助聽器補助規定說明」,請各位台北市的聽力師注意。

台北市助聽器評估/檢測表 [下載]
助聽器補助規定說明 [下載]

2008年5月7日 星期三

[社福補助]人工電子耳補助名額 (彰化縣)社會處擬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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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轉載自2008/05/07的自由時報,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記者吳為恭/彰化報導〕裝置一對人工電子耳動輒要價八十萬元至一百萬元,形成聽障家庭沈重的負擔,縣府社會處已研擬大幅放寬補助限制,不再限制一年只補助兩名重度聽障者,而將改為不限名額,視實際需要審核補助。


根據社會處資料,目前全縣約有六千名聽障者,其中,大部分為中輕度聽障,社會處補助每人約一萬元至四萬元購置助聽器,這方面的補助並沒有限制,但對於重度聽障所需的人工電子耳,則由於價格昂貴,過去十多年來每年都只限定補助兩名。

社會處表示,人工電子耳的需求性越來越強,一年只限定補助兩名,常在年初就額滿,後續發生意外的重度聽障者無法再獲得補助,後來他們修正為依審查機制,最需要的兩名獲得補助,但還是造成從缺者眾,所以,他們將再修正為不限名額,視實際需要而定。

社會處將於十四日在縣府一樓視聽室舉辦說明會宣導新政策,希望聽障家屬及相關人員前來參加。

幼童優先補助

社會處指出,雖不限名額,但經費還是有限,無法每個重度個案都補助,所以,他們將聘請醫師、職能治療師擔任審議委員,由審議委員會從申請個案中審查出確實需要補助的個案,並以一至六歲的孩童為優先對象。

社會處表示,經審議委員會通過補助的對象,若是一般戶每人補助廿萬元,中低收入戶每人補助四十萬元,低收入戶每人補助六十萬元,不足的部分由聽障者自行負擔。

社會處說,人工電子耳適用於重度聽障,由專業醫師將電子耳植入耳蝸內,不同於一般常見到的助聽器,也並不是所有重度聽障者都適合,需經過審議委員會的專家詳細評估。

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

[社福補助]輔具補助增列六項 身心障礙者16日起可向金門縣鄉鎮公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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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轉載自2008/03/14的金門日報社,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記者陳榮昌/縣府報導

金門縣政府現行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項目,自九十七年三月十六日起增列六項,歡迎符合規定的身心障礙者檢具相關資料向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縣府社會局表示,金門縣現行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係依中央訂頒「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辦理,為增進對地區身心障礙者的福利服務,因應需求者實際需要,在財政尚可負荷情況下,將增列六項補助,訂定補助費用標準及使用年限,並自九十七年三月十六日起施行。

縣府社會局說明,增列補助項目為噴霧器(化痰機)、拍痰機、抽痰機、氧氣製造機、氧氣鋼瓶(氧氣筒)及人工電子耳耗材費等六項。



申請噴霧器、化痰機、拍痰機、抽痰機其中一項補助者,不得申請電動代步車、電動輪椅、特製三輪機車及改裝補助;氧氣製造機、氧氣鋼瓶僅可擇一項申請補助;申請人工電子耳耗材費補助者需接受人工電子耳手術滿三年始得申請補助,十二歲以下兒童得每年申請乙次,當年度已申請助聽器者,該項補助額度減半核給。

有關申請輔助器具補助應備文件部分,社會局指出,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有關證明文件向鄉鎮公所申請核轉:(一)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二)公立醫院診斷證明需配用者(正本);(三)個人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四)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免附);(五)統一發票或正式收據;(六)領據;(七)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印本。申請特製三輪機車或特製三輪機車改裝者,請附「特製三輪機車駕照」影本、機車行照影本。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改善補助,應備改善計畫、預算明細表、估價單、產權證明影本及圖章、所有權人或住戶同意書,於施工前提出申請。

縣府社會局特別提醒,申請補助者應於購置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辦理,補件者則以退件日起二個月內補件為期限,逾期不予受理,請有需求者掌握時效提出申請。

2008年3月3日 星期一

[社福補助]臺北市九十七年度第一梯次人工電子耳補助 開始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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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提供:儷聲聽力保健中心

為協助聽覺障礙者克服生理機能障礙,促進其生活自理能力,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6名人工電子耳材料費補助名額。低收入戶每人最高補助60萬元;中低收入戶每人最高補助40萬元;一般戶每人最高補助20萬元。以一歲六個月至六歲之先天性失聰者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優先。補助標準為本計畫公告實施前尚未進行人工電子耳手術,且符合本計畫補助資格者。每人終身補助以一次為限。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申請資格為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持有北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聽障身心障礙手冊,於準醫學中心以上或行政院衛生署專案核可之醫院施行植入手術;且術前經專業團隊評估,為下列情況者:(一)優耳重度聽覺障礙,經配戴助聽器及聽能復健三至六個月,效果不佳者。但先天性聽障聽力損失大於110分貝以上或特殊疾病因素者,經專業醫師認定,可不受配戴助聽器期間之限制。(二)重度感覺神經性聽力障礙病史在五年以內者。(三)先天性聽覺障礙,經電腦斷層攝影確定至少具有一圈完整耳蝸存在,或內耳畸形,經專業醫生確認植入有效者,或後天性因病致聾者,均無其他手術禁忌症者。

符合上述條件之民眾,可於97年3月1日至97年3月31日止,向臺北市社會局提出申請。申請文件為(一)申請表、(二)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三)最近三個月內全家人口戶籍謄本、(四)最近三個月內由準醫學中心以上或行政院衛生署專案核可醫院之耳鼻喉科醫生開立之診斷證明書正本乙份、(五)由醫院耳鼻喉科醫師、聽力檢查師或語言治療師或職能治療師或心智科醫生或社工師等專業人士開立之術前評估報告、(六)由醫療院所或各聽語復健單位規劃之術後復建計畫書、(七)低收入戶者,請檢附低收入戶卡影本。中低收入戶者,請檢附最近一年全家人口各類所得及財產資料清單正本各乙份、(八)估價單或統一發票正本或植入手術醫院收據正本乙份、(九)切結書乙份。如有疑問,可洽詢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電話:27235949)或於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網址:http://www.bosa.tcg.gov.tw)/身心障礙者服務/經濟補助/人工電子耳補助計畫查詢。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
發稿日期:97年3月2日
聯 絡 人:彭夢娜
聯絡電話:27597728

2008年1月24日 星期四

[社福補助]高市97年人工電子耳補助名額4名 有聽障兒童的家長在期限內向社會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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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轉載自2008/01/14的台灣新報 ,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為照顧聽障兒童,高雄市社會局今年有提供4個名額補助聽障兒童裝設人工電子耳,以減輕身心障礙家庭的經濟負擔,讓聽障兒童及早接受治療,早日回歸社會。受理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2月28日止,有意申請的家長請把握機會。


社會局表示,雖然人工電子耳補助額度比其他輔助器具補助額度高出許多,但為照顧並保障聽障兒童的權益,今年仍提供4個補助名額,低收入戶補助60萬元、中低收入戶補助35萬元、一般戶補助15萬元。補助對象以設籍高雄市1年以上,年齡滿1歲6個月至6歲者為優先,且限尚未施行手術之重度聽障者,經配載助聽器及聽能復健效果不佳,且經準醫學中心以上或經行政院衛生署專案核可醫院之專業聽力人員出具評估報告、耳鼻喉科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及評定整體性健康情況良好並適宜此項手術,且限於上述醫院施行植入手術者。

符合上述資格者,可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提具區公所核發證明文件,一般戶免附)、準醫學中心以上或經行政院衛生署專案核可之醫院專科醫師出具之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評估報告等,向社會局第四科提出申請。為考量該等兒童最佳植入手術時機,惟名額以4名為限,若同時符合資格人數超過補助人數,則以年齡較小者為優先,每人終生以補助1次為限。

符合資格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並請於受理期限內向高雄市社會局第四科提出申請,(地址:苓雅區4維3路2號1樓/電話:330-8447)。

2008年1月6日 星期日

[社福補助]彰化縣電子耳申請 依最需要優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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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2008/01/05的自由時報 ,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記者吳為恭/彰化報導〕由於人工電子耳昂貴,社會局一年補助兩名聽障個案,民眾認為,先申請先贏,並不公平,社會局因此決定今年改變申請方式,一至三月為申請期限,再經過審查,選出最合適的補助對象,同時研擬增加補助名額。

民眾反映指出,每一年的人工電子耳補助,全縣僅兩個名額,而且都在年初就額滿,後續發生意外的聽障者,即使需求性比較大,也無法再獲得補助,還要再等一年,也不一定能申請到,有違公平原則,造成最需要的人反而無法獲得政府的關照。

社會局長陳治明表示,他們已經修改電子耳補助審核作業規定,改成一月至三月由社會局受理申請,他們聘請醫師、職能治療師擔任審議委員,四月時由審議委員會審議,從申請的個案中選出最需要補助的個案,若條件差不多,以一至六歲為優先對象。

陳治明指出,補助對象若是一般戶補助廿萬元,中低收入戶補助四十萬元,低收入戶補助六十萬元,他們今年編列了一百廿萬元預算,如果補助的兩個名額未將經費用完,他們將再選出第三個、甚至第四個補助對象,直到預算發放完畢。

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課長吳蘭梅表示,目前裝置電子耳費用約在七十萬元至八十萬元,如能爭取到縣府補助,自行負擔的經費將大為減低。

吳蘭梅指出,裝置電子耳補助有條件限制,必須是重度聽障者,經配戴助聽器及聽能復建半年無效者等多項條件,個案獲得審核補助後,也必須在核可醫院裝置電子耳,再向該局請領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