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9日 星期四

[新聞]耳內滴答響兩年 原是罕見原發性顎肌陣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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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7月9日的中廣新聞網(Yahoo新聞),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彭清仁報導)

一名四十六歲的男子,耳朵滴答聲響了兩年多,搞得這名男子無法工作,就連睡覺時也聽到滴答聲響整夜,弄得這名男子幾乎要精神崩潰 ! 這名男子兩年多來看遍耳鼻喉科,甚至求診精神科,經過醫師一再診治最後才發現是罕見的「原發性顎肌陣孿」。

新竹一名四十六歲的男子,因為耳朵內出現滴答聲長達兩年多,最近耳內的滴答聲愈來愈大聲,就連晚上睡覺時,滴答聲還是源源不斷的傳出,讓這名男子整天心神不寧,無法專心工作,幾乎快要精神崩潰。跑遍了耳鼻喉科檢查,醫師都說耳朵沒問題,醫師最後建議這名男子到神經內科求診。

這名病患到署立新竹醫院向神經內科求診,郭璨銘醫師表示,這名病患的工作環境也相當安靜,奇怪的是,醫師拿起聽診器在病患的耳朵旁,真的聽到病患形容的滴答聲,醫師也替病患安排腦部磁振造影檢查,腦部並無異常,最後研判應該是少見的原發性顎肌陣攣。郭璨銘醫師指出,產生耳鳴的原因很多,大致上可分為自覺性耳鳴及他覺性耳鳴,這名病患的耳鳴是他人可以聽得到的,屬他覺性耳鳴,而引起他覺性耳鳴的原因包括血管性、肌肉性、耳咽管開放症等,顎肌陣攣則是屬於肌肉性的他覺性耳鳴。這種病的原因至今不明,因此一般顎肌陣攣常會被誤以為是自覺性耳鳴來治療。其實在臨床上,可利用輔助顎肌肌電圖及腦部磁振造影來鑑別診斷,在藥物治療後都會有相當的改善。

2009年7月8日 星期三

[新聞]耳朵大便清光光…小心「游泳者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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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7月7日的聯合報,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聯合報╱洪光良/北縣耀程耳鼻喉科診所醫師】

小明進了診間就嚷嚷:「耳朵好痛喔!是游泳進水?還是蟲跑進去了?」

原來小明每天都到游泳池報到,游完泳時,只覺得耳朵怪怪的,拿游泳池提供的棉花棒清一清後,異狀不但沒改善,反而更痛,只好來求診。坐上診療椅,還沒有放耳鏡入耳道,只是拉起耳殼,小明就哇哇大叫,耳道更是明顯的紅腫。這不是蟲在作怪,也不是耳朵進水,而是所謂的「急性外耳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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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

[社福補助]嘉義市將提供新生兒免費聽力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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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訊息轉載自2009/07/01的NOWnews(PChome新聞),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記者孫慶璋、郭政隆/嘉市報導

嘉義市為建構安全及健康城市,將全面免費補助新生兒聽力篩檢,市府為讓孩子們一出生就得到呵護,30日上午在市府記者室舉辦「用心新未來 聽見全世界~全面補助新生兒聽力篩檢」記者會,推動新生兒聽力篩檢措施,也呼籲嘉義市所有家有新生兒的父母一定要帶孩子接受篩檢,共同守護孩子的健康成長。

黃敏惠市長表示,國內新生兒先天性聽障之發生率為千分之3-5,照這樣的機率推估,本市每年出生的2千位新生兒中,約有6-10名聽障兒,家有聽障兒的家庭她感到相當心疼,父母總是充滿自責與遺憾,後悔沒有及早讓孩子接受診治,等到孩子適應無聲的世界後,要幫孩子佩戴助聽器卻受到極大反抗,家長的痛心難過更是強烈,所以,這種簡單易行、花費不多又非侵入性的篩檢措施,若能全面在新生兒身上實施,對於嘉義市所有孩童的未來影響是非常深遠的,相信在嘉義基督教醫院、聖馬爾定醫院及市府團隊用心經營新未來的努力下,孩子可以聽見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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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

[新聞]美國研究發現:坐公車戴上耳塞可以保護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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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6月26日的廣州日報,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伍君儀編譯]

美國華盛頓大學與哥倫比亞大學的研究人員發現,城市公共交通所產生的噪聲水準足以導致聽力受損,而且這種損傷是永久性的。據估計,目前全世界約有三千萬人的聽力被噪音損傷。

科學家們測量了紐約公共交通系統的噪聲水準,發現在交通工具中,地鐵達80.4分貝,輕軌也有79.4分貝;車站就更吵了,地鐵月臺達102.1分貝,巴士站臺達101.6分貝。總體情況是:車外高於車內,大站高於小站,地下高於地上。

哥倫比亞大學的格爾雄博士稱:在嘈雜的站臺上,每天呆2分鐘便足以造成候車乘客的聽力下降。華盛頓大學的奈澤表示:長期暴露在噪音稍弱的環境會造成慢性損害,而且噪聲水準只要增加一點,受損風險就會顯著增加,例如,95分貝的風險是85分貝的10倍,75分貝的100倍,“你的聽覺敏銳度只要下降10分貝,你聽清別人說話的能力就會大打折扣。”

美國環境保護署和世界衛生組織推薦:每日24小時的平均噪音水準應在70分貝以下,一般就不會影響聽力。格爾雄說,除了聽覺損傷,過量的噪聲還與高血壓、心臟病、內分泌紊亂、睡眠障礙有關,甚至能影響兒童的學習能力。

因此,科學家們建議加強個人防護。聽音樂的耳機不但不能減少噪音,反而還會增加,因為人們把MP3的音量調高來壓過周圍的噪聲。各種防噪耳塞、耳罩可以有效地把噪音水準降到安全範圍以內,建議出門坐公交的時候戴上。

2009年6月25日 星期四

[新聞]右耳傳達信息更易被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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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6月25日的廣州日報,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人們喜歡用“左耳進右耳出”來形容不聽話的人。最新的科學研究顯示,這句話還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希望別人更容易接受你所傳達的信息或是下達的指令,最好對著他的右耳說。

據英國媒體報道,這種現象被科學家稱為“右耳優勢”。右耳由左腦掌管,而左腦主要負責語言和邏輯思維,因此通過右耳傳達的語言信息更容易被人接受。

意大利基耶提大學的科研小組進行了這項實驗。研究小組在3家夜總會裏調查了數百人的行為,觀察他們如何在自然環境下傾聽他人講話以及接下來作何反應。研究人員一共向176人說出了索要雪茄煙的請求,結果發現,當對著人的右耳說出請求時,獲得雪茄的幾率明顯高于對著左耳說出請求。

為此,意大利科學家得出的結論是,當進行語言交流時,存在著一種“右耳優勢”,可以提高說話對象接受請求或者指令的意願。

另有研究顯示,人類的左耳在接收諸如“我愛你”等甜言蜜語時比右耳來得敏銳,因此如果想對情人示愛,最好站在對方的左邊。

延伸閱讀:
Hearing Review: New Research Shows Humans Right Ear Preference for Listening

[新聞]新生兒聽力篩檢 國外趨勢與台灣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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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6月24日的中時健康,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文/馬偕紀念醫院耳鼻喉科林鴻清醫師】

未來台灣參加聽障奧運之選手將多數可以口語說話溝通,而非用手語!先天性聽力損失在新生兒各項早期篩檢的項目中,發生率很高,平均約千分之三新生兒有雙側永久性聽損,需要輔具介入。此種先天性聽障可藉由儀器,出生時即以客觀篩檢,以期早期發現先天性聽障,再予以使用助聽器或人工電子耳及聽語復健,使其得以正常聽覺發展,因之能正常口語說話溝通。

至於該使用何種儀器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檢,國內研究(2007)顯示,自動型聽性腦幹反應(AABR)能提供最低的偽陽性,減少後續的追蹤,整體花費也會較少,也可減少父母因偽陽性所致的焦慮。相較於耳聲傳射(OAE) 篩檢,是較為符合經濟效益之篩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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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3日 星期二

[新聞]一覺醒來驚呼失聰 突發性耳聾頻襲“80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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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5月25日的北京晨報(新華網),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壓力太大疲勞過度 一覺醒來驚呼失聰

王女士被眼前的診斷嚇了一跳:年僅28歲的她被醫生告知“由于腦缺氧,導致突發性耳聾”,她右耳恢復聽覺的幾率只有20%。記者從多家醫院耳鼻喉科了解到,“突發性耳聾”發病年齡正在大幅提前,20至30歲之間的年輕白領患病明顯增多,主要原因是工作或生活壓力大,長期疲勞,生活不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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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2日 星期一

[社福補助]臺南市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已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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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台南市政府新聞稿

刊登日期: 2009/5/26 上午 10:22:00
內容:
聽障人士使用人工電子耳,因耗材磨損更換頻繁,為提昇聽障療育效果,舒緩聽障家庭經濟負擔,並符聽障者實際需求,臺南市政府乃自98年5月27日實施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凡設籍台南市市民有本項使用之需要者,均得提出補助申請。


因人工電子耳耗材單項價格非低,各項間相互輔助使用助聽效果更佳,衡酌使用者得因本項補助充分達到矯正聽力目的而免資源浪費,就低收入戶最高補助金額定為三萬元,非低收入戶定為二萬元,以期達到補助之實益。

其餘相關規定請至台南市政府社會處網站參閱「臺南市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作業規定」第3點之「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人工電子耳耗材項。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 黃若萍 06-3901027

2009年6月21日 星期日

[新聞]弱小動物靠聽力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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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6月19日的國際線上,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編輯:吳斌
記者:李瑞克

如果你在因身體的羸弱而自卑,就大可不必了。因為,你也許會在聽力上有一些超能力。這是美國科學家最近研究發現的結果,他們稱,矮小瘦弱的人,似乎比高大的人擁有更敏感的聽力。

求生本能造就好聽力

  據美國《科學美國人》雜誌近日報道,早期的研究發現,女性往往比那些肌肉發達的男性,擁有更好的聽力。科學家由此設想,瘦弱的人也許比身材高大魁梧的人聽力更好。於是,美國俄亥俄州伍斯特學院的研究者,邀請了50位志願者參與了一次聽力測試,讓測試者在聽到有什麼東西在朝自己逼近時按下按鈕。測試結束後,科學家按照測試者按動按鈕的力量,來判斷被測者的力量狀況和心血管的健康狀況。

  結果發現,那些體重只有不到45公斤的人,比那些體壯如牛的人更快地按下了按鈕。因為,他們在那個聲音接近之前就能感覺得到。科學家說,這種聽覺應該是一種弱者求生的本能。所以那些瘦弱、溫順的動物能夠避免被襲擊,從而在地球上繁衍生息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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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

[新聞]耳機聽音樂 耳內細菌高數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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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1月17日的自由時報,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年輕人都喜歡聽音樂,iPod、MP3也常常不離耳,在聽到喜歡音樂時,甚至還會分1隻耳機跟朋友分享。但科學家表示,常用耳機聽音樂的人,耳內細菌數量比其他人高出數千倍。如果經常與人共用耳機,則更可能增加細菌傳染風險,對健康不利。

根據《世界新聞網》報導,1項針對50名印度年輕男子的研究發現,經常用耳機聽MP3的人,耳內和耳機上的細菌數量,比少聽音樂者高出數千倍。研究人員指出,這是因為塞耳機使耳內環境更顯溫暖潮濕,因此容易孳生細菌。

雖然科學家表示,發現的這些細菌大多無害,但部分如葡萄球菌等細菌,還是可能會導致耳朵疼痛,甚至是致命性的傷口感染。

2009年1月15日 星期四

[研討會]聽覺人生 ─ 聽覺口語法大師系列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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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講師:Warren Estabrooks M.Ed. , Dip. Ed. Deaf, Cert. AVT®

◎ 時間:2009年2月11日~12日(09:00-17:00)

◎ 地點: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34號,教室另行通知)

◎ 主辦單位: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科林聽力保健中心、澳洲科利耳人工電子耳

◎ 課程大綱:

  1. 聽覺口語法的現在與未來。
  2. 青少年與成年人的聽語訓練方法及教導。
  3. 雙耳人工電子耳最新發展。
◎ 可線上報名:http://www.ear.com.tw/news/av

◎ 活動專線 : 02-89212665分機106 科林˙ 邱 小姐。

◎ 二月五日報名截止,額滿截止。


二月十一日(三)課程內容

09:00~10:30 Auditory-Verbal Practice Today: Warren

11:00~12:30 Auditory-Verbal Practice: Charting the Course : Part I: Warren

12:30~13:30 Lunch

13:30~15:00 Auditory Learning for Teens and Adults: Warren

15:30~16:45 Parent Coaching and Guidance in Auditory_Verbal Practice: Warren

16:30~17:00 Open Forum


二月十二日(四)課程內容

09:00~10:30 AV Children Go to School: Part I: Warren

11:00~12:30 AV Children Go to School: Part II: Warren (this will include my introduction to Bilateral Implantation...so I can set you up for the afternoon)

12:30~13:30 Lunch

13:30~15:00 Bilateral Implantation: Andrew

15:30~16:30 AV Children Go to School: Part III: Warren

16:30~17:00 Open Forum

17:00 Close

2009年1月13日 星期二

[新聞]立院三讀 聽力師納專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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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轉載自1月13日的中央通訊社,如不同意轉載,請聯絡板主刪除此篇文章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為健全醫療體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聽力師法」,把聽力師納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制度;現行聽力業務人員,可在5年內參加特考取得正式資格。

衛生署長葉金川在委員會審查此法時指出,目前台灣有10萬聽障人口,有必要建立聽力師專業證照機制,以符合時代潮流。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公私立大學聽力學系並經實習至少6個月或至少375小時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聽力師考試;外國人及華僑也得依中華民國法律,應聽力師考試。

聽力師業務包括,聽覺系統評估、非器質性聽覺評估、內耳前庭功能評估、聽覺輔助器使用評估、人工耳蝸(電子耳)之術前與術後聽力學評量、聽覺創健復健等;聽力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6年完成一定時數的繼續教育,才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未取得聽力師資格而執行聽力師業務者,本人及其雇主各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不過醫師、助聽器從業人員為執行助聽器驗配或評估調整所必要的聽力測試、醫師或聽力師指導實習的學生或聽力系所5年內畢業生除外;條文也規定,12歲以下兒童的助聽器,必須有醫囑才能驗配。

為了兼顧現行從事聽力業務人員權益,三讀條文也規定,在此法公布施行前,曾在醫療機構、社福機構、聽障文教基金會工作人員、助聽器從業人員,從事聽力業務滿2年,並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者,得應聽力師特種考試,這項特種考試於本法公布施行後5年內舉辦5次。

另外,考量到過渡期間上述人員的生計,條文也規定本法施行5年內,這些人若未取得聽力師資格而執行聽力師業務,可免受罰。